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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2025年04月15日

姜雪莹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联系,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金融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当前,我国已成为重要的世界金融大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不断满足,金融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搭稳制度笼子的“四梁八柱”

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网的第一道防线,是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金融强国应当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其中之一就是“强大的金融监管”。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也离不开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建立全周期风险监测框架,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全链条监管闭环,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强化宏观审慎政策与微观监管协同,对影子银行、跨境资本流动等重点领域实施穿透式监管,及时阻断风险传导链条,不断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深化科技赋能监管,构建“智慧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银行、证券、保险等多领域全景数据库,进行跨行业风险关联分析,实现监管体系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

强化金融风险防控

构建动态防御的“安全屏障”

金融自诞生起始终与风险相伴,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强化风险防控要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覆盖宏观经济、金融机构、重点行业的动态监测指标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预测潜在风险点,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干预。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制定金融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分级响应机制和处置流程,同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形成风险防控合力。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充实风险处置工具箱,实现金融风险管理从“被动兜底”转向“主动防御”。

深化国际金融合作

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国家金融安全是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的底线,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必须在金融开放与发展的同时确保金融安全。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金融风险跨国传导特征显著,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升我国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深化国际金融合作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积极主导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在国际清算银行(BIS)、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机构中提出“中国方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将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纳入多边合作框架,降低对美元体系的依赖。构建跨境金融安全网,与主要经济体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开展跨境资本异常流动监测,探索设立“一带一路”金融风险预警中心,对海外投资项目实施全周期风险评估。深化区域金融合作,依托上海自贸区等开放平台,与其他经济体开展金融监管互认试点,共建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强化金融风险教育

夯实社会共治的“安全根基”

金融安则国安,公众既是金融安全的受益者,也是风险防控的参与者,维护金融安全需要全民参与。现代金融风险具有复杂性、扩散性特征,需打破“政府单一监管”模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网络,将14亿人的智慧转化为风险防控的集体行动力。构建全媒体风险预警网络,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反诈宣传,曝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使公众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立金融产品分级认证体系,对高风险产品实施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匹配度审查,将金融安全基因厚植社会肌理,进而转化为全民行动自觉。

(作者单位:中共七台河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