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 (记者陈玥光)15日,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柯冰,副主任王峰、钱辉、宫玉和、赵传贵,秘书长安国昕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夏文飞,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列席会议。会议由柯冰主持。
会议听取了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听取了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说明、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及说明、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及起草说明;听取了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李长春辞呈和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长春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进行了集中审议。表决通过了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通过后的决定,由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表决通过了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推定报告人。表决通过了七台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长春辞职请求的决定。进行人事任免表决。柯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