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员工须知》等相关条款规定,对长期旷工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我公司已有1人连续无故旷工超过15天,现决定对以下1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刘伟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